1.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:
2.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及复印件;
3. 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(机关、事业单位需提供);
4.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;
5.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;
6.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;
7. 《六安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申报登记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;
8. 《六安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新增人员申报花名册》(加盖单位公章);
9. 单位地税编码(需到六安市地税局办理);
10. 上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工资表;
11. 景鉴证的《劳动合同》或《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名册》(需到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);
12.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;
新增人员
1. 新增人员(分配、调入、招工、招干等)应由单位经办人员应及时填报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》(需加盖单位公章)一式两份、自留一份
2. 附工资核定批文及劳动合同等关系证明复印件
3. 如有医保中断人员,由单位经办人员以单位名义代收代缴
4. 批量参保(10人以上),各单位经办需提供电子文本(单位自行制作)
5. 减少人员:单位因参保职工结束、调出、辞退、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时,单位经办人员填报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花名册》
6.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:需提供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辞职申请复印件
7. 职工死亡: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火化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
8. 批量减少:(10人以上)需提供减少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(Excel表),单位自行制作
9. 办理时间:每月1-20日(节假日不延期)前申报,逾期不报视为无变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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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创财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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